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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案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 申請資格為現任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校長),並連續 服務本市滿七年(含)以上(含改隸前國立),且未有違反教 師法第四章各條款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者(年資計算至申請 之當年度7月31日止)。另服務本市期間,具教學創新、行政創新、學生輔導、行政服務及教育分享等表現績優者。
(二) 教師自獲選該年度7月1日起至翌年度8月29日止,擇定以學期或暑假為單位進行進修,並視進修之必要性規劃所需時程,惟最長以半年為限。
(三) 每年獎勵人數為教師9名及行政人員3名 (皆得列... 觀看完整文章
一、甄選時程如下:
(一) 網路報名時間: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網路登錄報名(http://163.30.44.109/principal_test/index.php ,以本市甄選報名系統網路登錄時間為準,逾時概不予受理(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 積分審查時間: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於桃園國小辦理,請依公告各梯次、時間進行審查,逾時概不予受理。
(三) 主任推薦甄選複選(口試)時間: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於桃園國小辦理。
(四)&n...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18條規定:「(第1項)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任職滿5年,年滿60歲。……。(第3項)第1項第1款所定年滿60歲之年齡,對所任職務有體能上之限制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酌予降低。但不得少於55歲。……」
二、復查教育部110年8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86893號函規定略以,自111年2月1日起,符合下列資格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依退撫條例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請自願退休時,退休年齡得予調降:
(一)認定標準:具備特殊教育學校(班)身心障礙組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