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10年6月9日財國合發公關字第1102200057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於1996年成立,為協助我政府執行國際發展援助工作之專業機構,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三、國際發展合作工作係臺灣參與國際社會、善盡國際公民責任之重要方式,我國外交在困頓逆境中能奮力突圍,即是藉由政府與民間協力合作,達成拓展臺灣國際生存空間目標,而國際發展合作工作更足堪為其中典範。
四、近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積極自製短片或帶狀性影音節目,透過網路平台與民眾分享我國對外援助的故事。鑒於近期COVID-19疫情升溫,政府... 觀看完整文章
一、旨揭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4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2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https://reurl.cc/kVNDpr 。
二、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訂有報考認證相關獎勵措施,資訊如下:
(一)110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15人以上組隊報考加碼補助車資、工作費及保險費,申請至6月21日(星期一)截止。
(二)110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分為「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 」兩種獎勵機制,各組分別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推動方案」辦理。
二、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二) 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本府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物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 觀看完整文章
